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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移民申请人的其它选择
(按此阅读英文原文)

意欲移民加拿大的商业人士通常以投资移民或企业移民为主要考虑重点。但选择自雇移民的方式也许更好。企业移民要求申请人来加后开创一项生意并需至少雇用一名本人及亲属之外的加拿大人,而自雇移民则要求申请人抵加后购买或创立一项生意以求自雇,并对加拿大的经济或文化生活做出显著贡献。

自雇移民同其他商业移民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需要申请人雇用加拿大人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受理自雇移民申请时,签证官有权决定申请人是否会对加拿大的经济或文化生活做出显著贡献,签证官亦有权决定申请人是否能够在加拿大立足发展。对自雇移民的审核不同于对企业移民申请的审核,自雇移民申请人的职业也是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因为自雇移民一般需要受雇一份工作以维持生活,这是为什么申请人的职业经验是需要加以考虑的因素。

在决定是否向自雇移民申请人核发签证时,移民官首先会看申请人意欲开创生意的地点及成功的 机会。但是,移民官很难决定申请人是否会对加拿大经济或文化生活做出显著贡献,因此出现关 于是否对自雇移民申请人以自雇经验为审核标准的辩论。

有鉴于此,加拿大联邦法院做出判决,强调对自雇移民申请资格的审核应以申请人的职业,而不 是自雇经验为评审标准。比如,对意欲在加拿大开创会计服务生意的会计申请人,其资格审核应 基于申请人以前做为会计职业的经验,而不是其自雇经验。同企业类移民不同的是,自雇类移民 不需要商业管理经验。

对于自雇移民申请人需对加拿大经济生活做出显著贡献的要求同样存在不同意见。尽管申请人要 求在其职业或生意上对加拿大经济生活做出显著贡献,但该申请人也可以在文化生活方面做出贡 献。很难说自雇移民如何会在经济上做出很大贡献,因此这一要求不应成为申请被拒绝的理由。 相反,申请人只要证明他们能够成功地在加拿大立足即可。当然,申请人必须会说英语或法语。

如果申请人同时符合自雇移民和企业移民的申请条件,则其最好以自雇移民类别申请,这是因为 自雇移民抵加後有更大的灵活性,也没有多少附加条件。无法通过技术移民类别申请的人士如果 愿意到加拿大开创自己的生意,可以考虑选择自雇移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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